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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办法和结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精神,开展学校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二章  申请基本条件及要求

第三条 申聘对象应已经具有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或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外语考试合格证书。从事外语教学教师的第二外国语考试,按照本条款规定参照执行。所有合格证书取得的时间最迟不超过当年1231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不用参加全国或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考试:

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持有证明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取得博士学位未满四年的;

    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有两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或者出国访学经历的;

    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且出国前具有副高级职务并在国外连续满一年以上的;

有关外语考试其他相关规定文件查看沪教委人〔200730号文件,详见人事处部门网站:“人事处-政策法规”。登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查询考试时间等问题。

对于申报工程系列、实验工程系列的50岁及以上特别优秀人员的外语可以不作要求。

第四条  申报条件除了满足第三条之外,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实验工程型系列还需要满足相应系列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第五条  教师申报高一级职务时,必须具有工程(社会)实践经历(研究系列除外),当年度未完成相应的工程(社会)实践经历者原则上不能聘任高一级职务。进校前非教师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并持有证明的,可以不用参加工程(社会)实践。详情查阅人事处部门网站:“人事处—政策法规”中《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青年教师参加工程(社会)实践实施意见》(沪应院人[2013]10号)一文。

第六条  学校另行公布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达到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关于重新申报的问题

1.关于连续两年申报问题

按照市人保局20095月通知精神“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受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体如下(即2014年参加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但未获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获奖证书)、教学成果奖(前五位)等奖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

3)以第一(通讯)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

以上成果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关于间隔一年及以上再次申报问题

参加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但未获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上次评议否决之后的新的学术、技术成果(须符合入围条件)作为主评议材料,才可重新参加今年评议。

2012年前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通过、但至今未被所在学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由于其评议结论已经超过评议组表决结果有效期,如今年再次申请参加评议的,也需提供新的学术、技术成果。

第八条  对外单位调入和新引进人员的聘任

对于从外单位调入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我校不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重新进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

对于从海外回归的应聘者,其任职年限、学术水平原则上参照国内同类人员执行。

对于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博士,进我校担任中级职务一年及以上,可以申报晋升副高级职务。

对于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以由学校直接聘任。

第九条  面试

    通过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的申报正高人员和破格申报副高人员需要参加面试答辩,陈述本人学术、技术成果。

    第十条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1.学术不端行为具体包括:

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

4)伪造注释;

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2.对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1)评议过程中发现的,中止评议;

2)评议结束后发现的,取消评议结论;

3)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关于收费标准

1.第一、第二次(系指到我校工作之日起,下同)参加评议的人员收费标准:副高级评议费个人承担1000;正高级评议费个人承担1200元。

2.第三次及以上参加评议的人员评议费自理。副高级评议费1200/人,正高级评议费2000/人。

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所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第三章   评议与聘任程序

第十二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第一步: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对其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研究系列、工程系列除外)以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考察,考察通过后,根据学校下达的可申报正高指标数(见附件十)组织遴选并排序;

二级学院(部)按照学校下达的可申报正高指标数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原则上二级学院(部)提交人事处的正高申报人员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可申报正高指标数。

第二步: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材料;

第三步:学校对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研究系列、工程系列除外)考评;

第四步:学校将教育教学能力(研究系列、工程系列除外)考评全部通过人员的材料外送,由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评议;

第五步: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经外送评议结果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全部人员,学校学术委员会或者学科评议组再对其进行学术评议、投票表决,并对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第六步:学校对学校学术委员会或者学科评议组通过的全部人员进行工程(社会)实践评议考核;

第七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拟聘任人选投票表决,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三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安排

12015121-2015128

拟晋升职务人员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递交学科所在二级学院(部)

22015129-20151219

各二级学院(部)对拟晋升职务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研究系列、工程系列除外)以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考察,根据学校下达的可申报正高指标数组织遴选并排序,由聘任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公示拟推荐晋升职务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一周,并将名单、教学考核表(一份)、思想政治考核表(一份)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交人事处

320151220-20151231

公示通过的拟推荐晋升职务人员本人将《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论著、科研成果、检索证明、产学研证明等材料交人事处(材料报送要求详见细则附件五)

4201611-201616

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拟晋升职务人员材料

5201617-2016114

学校对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研究系列、工程系列除外)考评

62016115-2016122

公示学校审核全部通过的拟晋升职务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一周,收评审费

72016123-2016410

学校将审核全部通过人员的材料外送,由同行专家对拟晋升职务人员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进行评议

82016411-2016418

学校学术委员会或者学科评议组对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经外送评议结果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全部人员再进行评议、投票表决,并对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副高职务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92016419-2016430

学校对学校学术委员会或者学科评议组通过的全部人员进行工程(社会)实践评议考核

10201651-2016514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拟聘任人员投票表决,确定聘任人员

112016515-2016521

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一周

122016522-2016531

发文聘任

 

第十四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安排

12015121- 2015128

拟晋升职务人员将聘任申报表(一式二份)、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期刊需复印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所编写的部分内容)等材料递交到所在部门,同时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合格条件复印件一份

220151219日之前

各二级学院(部)完成申聘对象的教育教学考察、思想品德考察和聘任小组意见,并报人事处

3201616日之前

人事处完成相关内容的审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具有其他系列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到教师系列,或者教师系列转到其他系列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一年(含)以上实践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且符合相应的评审条件,并参加同一档次职务的学术技术能力水平外送评议,评议通过后进入学校聘任程序;具有其他系列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教师系列晋升其他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一年(含)以上实践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且符合相应的评审条件,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六条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进我校时间至少满一年;对于校外引进的优秀或者特殊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参加高级专业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

第十七条  申报图书系列、高教研究系列以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的学历要求,按照申报相应教师职称系列的学历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SCIEI收录(光盘版)的会议论文可以作为入围条件,其他的会议论文不作为入围条件。

第十九条  以“通信联系人”名义发表的文章可以作为入围条件,但是仅限于“排名第一作者”或者“通信联系人”中一人使用。

第二十条  统招统分硕士、博士在读期间的文章不能作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入围条件。

第二十一条  作为入围条件的文章发表日期必须在任现职以后。

    第二十二条  专任教师、实验员、辅导员等人员晋升中级职务时至少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以考代评系列除外)。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近三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及以上)可以申报晋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全部评议通过人员必须转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才能聘任。

    第二十四条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决结果三年内有效。

第二十五条  关于聘任资历:任职资历起始计算时间从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聘任对象的任职资历计算到当年度的1231日。

第二十六条  19581231日之前出生的人员(女性为19631231日之前出生)申报中级职称,可以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号)、《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8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等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教学为主型”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及条件另行发文。

   第二十八条  相关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人事处。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实验工程型”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细则

        6.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7.艺术类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有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

8.艺术类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9.主要学术、技术成果陈述提纲(面试)

        10.2015年各二级学院(部)可申报正高指标数

 

 

 

 

 


 

附件1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教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一)任职条件

1.应满足规定的学位学历、任职年限

1)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9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副教授职务。

2)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7年及以上讲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讲师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讲师职务的年限。

任职年限起止时间为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到20151231日;论著、成果等认定截止日期为1231;任职年限不满视为破格(破格聘任的条件见附件六、附件八)。

3)除从事公共基础课(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凡195811日—19621231日期间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凡1963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凡1963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破格聘任的条件见附件六、附件八)。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及实验系列除非有特殊规定,参考本条执行。

2.申报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教学能力(非教师系列参照教师系列相应职务评议条件的要求)。

应聘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2)—(7)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发明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2项授权及以上。

3)教学、科研成果及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2项及以上;或者主持并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项目3项及以上;或者主持并完成国家项目1项及主持并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款理工科100万及以上,文科30万及以上(其中管理、艺术类50万及以上)

4)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轮以上,效果良好。

5)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6)学术专著: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7)教学能力:获得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次及以上。

应聘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2)—(6)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发明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1项授权及以上。

3)教学、科研成果及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1项及以上;或者主持并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项目2项及以上;或者主持并完成国家项目1项;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款理工科70万及以上,文科20万及以上(其中管理、艺术类30万及以上)

   4)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轮以上,效果良好。

   5)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6)教学能力:获得校教学名师奖1次及以上;或获得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聘对象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和教育教学及思想品德考察,由各学院(部)按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并完成此项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系列申聘对象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和教育教学及思想品德考察,由思政系列相关考评(考核)小组按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2.申聘对象应具有规定的学位(学历)、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助教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3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且通过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并担任5年及以上助教职务。

任职年限指从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到20151231日的时间;论著、成果等认定截止日期为1231日。

3.申聘对象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附件2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研究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研究员

    1.学历与任职年限条件与要求

研究员: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务。

2.申报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实习及本科论文指导等课程)。

    3.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理工类除必须符合下列第①—②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③—⑥之一:

①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3篇被SCIEI等重要检索收录)。

‚主持并完成国家级项目2项以上。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项及以上。

    ④获国家级奖项(排名前3位),获省部级奖项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2位)或者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2项(排名前12位)。

⑤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⑥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2部及以上。

     4.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人文社科类除必须符合下列第①—②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③—⑥之一:

①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3篇被SSCICSSCI等重要检索收录)。

②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2项,或者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

    ③获国家级奖项(排名前3位),获省部级奖项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2位)或者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2项(排名前2位)。

    ④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被政府采纳的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报告2项及以上。

    ⑤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⑥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2部及以上。

(二)副研究员

    1.学历与任职年限条件与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相关学科领域中级职务。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中级职务的年限。

2.申报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实习及本科论文指导等课程)。

    3.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理工类除必须符合下列第①—②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③—⑥之一:

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2篇被SCIEI等重要检索收录)。

‚主持并完成国家项目1项。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

④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3位)。 

⑤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⑥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4.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人文社科类除必须符合下列第①—②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③—⑥之一:

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2篇被SSCICSSCI等重要检索收录)。

②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课题2项。

③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3位)。 

    ④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被政府采纳的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报告。

    ⑤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⑥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附件3

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工程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学历与任职年限条件与要求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高级工程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8年及以上高级工程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9年及以上高级工程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11年及以上高级工程师职务。

195811日—19621231日期间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级高工,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凡1963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级高工,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对于195811日—19621231日期间出生的,且具有累计五年及以上企业背景的人员受聘教授级高工,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对于196311日以后出生的,且具有累计五年及以上企业背景的人员受聘教授级高工,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

2.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实习及本科论文指导等课程)。

   3.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必须符合下列第①—②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③—⑦之一:

   ①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②获省部级奖项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2位),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款500万,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0万。

   ③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承担2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建议书,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和技术报告等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④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承担并完成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⑤主持起草编制1项及以上国家级行业技术标准,或2项及以上省级行业技术标准,并正式公布实施。

   ⑥主持并完成2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参与3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或先进成套(单机)设备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达到要求,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材料)。

   ⑦主持并完成2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参与3项及以上(含)新资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材料)。  

(二)高级工程师

    1.学历与任职年限条件与要求

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备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工程师职称的年限。
   
19631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
高级工程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对于1963年以后出生的,且具有累计五年及以上企业背景的人员受聘高级工程师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

2.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与申报学科相关的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实习及本科论文指导等课程)。

 3.自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必须符合下列第①—②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第③—⑦之一:

    ①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获省部级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3位),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款200万,或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款500万。

    ③主持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承担1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建议书,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和技术报告等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④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承担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⑤主持起草编制1项及以上国家级行业技术标准,或1项及以上省级行业技术标准,并正式公布实施。

    ⑥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参与2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或先进成套(单机)设备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达到要求,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材料)。

⑦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参与2项及以上(含)新资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实验工程型”教师

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一、申报范围

此办法适用于在实验教学一线岗位上工作,且任现职以来在实验教学、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以及产学研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教师晋升高级实验师职务。

二、名额与聘任原则

1.学校每年设“实验工程型”教师晋升高级实验师的名额不超过3名。

2.择优聘任,宁缺勿滥。

三、高级实验师申报条件

1. 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及以上中级职称;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中级职称;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及以上中级职称;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具备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及以上中级职称;博士后出站人员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可视同于担任中级职称的年限。

2. 任实验师以来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1次校年度考核为优秀。

3. 任现职以来,以第一(通讯)作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岗位相关的研究论文,且承担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排名前2位)或至少参与过一项市级及以上实验室建设项目(排名前3位)。

4.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2)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至少获得3项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大学生创新实践类竞赛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奖项;

    3)发明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4)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及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

    5)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6国家级奖项获得者(持有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七、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附件5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2015年有关评议范围及条件等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执行

二、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1、综合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正高一式六份,副高一式四份);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正高一式六份,副高一式四份,电子文档发送至xiongliang@sit.edu.cn);

(4)报送代表作材料:正高六套,副高四套(其中至少有一套原件,其余的为复印件);

(5)检索证明正高一式六份,副高一式四份,请使用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文献服务部的检索证明。

(6)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电子文档发送至xiongliang@sit.edu.cn

(7)参加工程(社会)实践的教师需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工程(社会)实践考核表等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

以上(2)-(7)由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人事处。

2、个人佐证材料(一份,均为复印件。原件由人事处审核后返还)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3)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证书。

3、报送材料填写要求

(1)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以下简称“评议表”)填写相关说明:

  ①填写《评议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②封面,“申报学科”按二级学科填写,学科名称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1997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训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③第1页,“外语程度”按申报职务所要求的等级填写。

④第4页“任现职以来论著、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需填写数量,且数量必须真实并有相关支撑材料,相应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等需在第5页“发表论文、著作一览表”及第6页“科研成果等一览表”表中体现。

⑤第5页,填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有填写的论文、著作需向所在院部提供原件,院部门审核填写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

⑥第6页,需申报者及院部审核人签字、盖章。

⑦第14-15页不需要填写,打印时注意分成两页。

⑧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格式、大小及页码。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填写相关说明:

申报正高级职务:提供材料最多不超过7篇(本、项),请申报者在递交材料上注明①、②、③、④、⑤、⑥、⑦,序号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登记表的顺序一致,前3篇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评价内容一致。

申报副高级职务:提供材料最多不超过5篇(本、项),请申报者在递交材料上注明①、②、③、④、⑤,序号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登记表的顺序一致,前3篇应与《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登记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评价内容一致。

(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

1、请严格按照表格示例格式填写。

2、本表格不必打印,电子文档发送至xiongliang@sit.edu.cn即可。

3、“提交核心期刊论文”一栏“3液压与气动200308 200711 200604”中表示3篇文章发表在《液压与气动》期刊上,后面分别是发表日期。如果论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加上SCI等备注。

(4)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①报送材料复印件要求:

学术论文:复印内容: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并在目录中用彩笔标注本人姓名。如要求论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录的,需提供收录检索证明。

教学、科研成果、专利: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教学、科研成果要求提供鉴定或者验收证明,或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教材、教学参考书:复印封面、内容简介、目录、部分章节、封底等,若为非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需通过鉴定或者验收,并提供已使用两遍以上且效果良好的证明。

②报送论文(著作)均为正式出版,清样和录用通知不能作为报送论文(著作)。

③博士后资助项目、科研启动经费、优青资助项目不作为入围条件。

④艺术类作品集(不含学术论文、著作等)不超过20页。

三、其他

1、关于学术论文等的认定日期:正式出版学术论文的发表日期必须在任现职以后。

2、应聘者提供给专家评议在本校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超过两篇。

3、报送的代表作材料须是申报对象本人完成的论著、教材(仅指第一版)和科研成果,申报对象担任主编或主审,必须由出版社或副主编出具证明其直接承担的内容(如章节、字数等),并注明排名。教材、教学参考书主要编撰人(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教授(在所有编著者中排名第一,编著量8万字以上);申报副教授(在所有编著者中排名前三,编著量5万字以上)。

4、国内重要学术刊物系指《中文核心刊物要目总览20002004200820112014版》各版核心期刊索引中的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包括扩展版和来源集刊)收录的刊物,仅指正刊,不包括正刊以外的其他版本。学术论文发表刊物是否系重要学术刊物,以论文发表日期为准。国外英语版重要学术刊物系指SCIEISSCIA&HCI等检索源期刊。

5、学术专著(仅指第一版)不包括论文集或译著。

6、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参照教师系列执行。

7应满足规定任职年限系指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年限。


附件6        

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一、破格聘任教授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6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9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还应符合条件(2-(6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以获奖证书为准)。

(3) 获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二等及以上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以获奖证书为准)。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位);或2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排名前2位);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二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主编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或3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二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主编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

(5) 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国家“863”、“973”等项目2项。

(6)理工科: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7篇以上,并均被SCIEI等收录。

文科: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创见的论文7篇以上,其中5篇被SSCIA&HCICSSCI等收录或发表在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最权威的专业学术刊物上(期刊目录附后)。

二、破格聘任副教授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讲师不足2年者;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6年以上讲师职务:

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还应符合条件(2-(6之一:

(1) 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及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位,以获奖证书为准)。

(3) 获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三等及以上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排名前5位);或2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位);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三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副主编以上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或2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三等及以上奖项主要获得者(主编且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

(5)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国家“863”、“973”等项目1项及主持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理论研究或者应用研究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

(6) 理工科: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并均被SCIEI等收录。

文科: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3篇被SSCIA&HCICSSCI等收录或发表在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最权威的专业学术刊物上(期刊目录附后)。

三、越级破格聘任教授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讲师2年者;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担任7年以上讲师职务;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以上讲师职务。

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还应符合条件(2-(5之一:

(1) 学术论文:理工科: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2篇以上,并均被SCIEI等收录。

文科: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创见的论文12篇以上,其中8篇被SSCIA&HCICSSCI等收录或发表在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最权威的专业学术刊物上(期刊目录附后)。

(2) 本人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二等奖(排名前2位,以获奖证书为准)。

(3) 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2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邓小平理论和宣传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等一等奖。

(4) 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的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2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一等奖(主编且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或3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一等奖(主编且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

(5) 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承担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国家“863”、“973”等项目3项。

附则:在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其任职年限可以再适当放宽。

文科所属一级学科领域最权威的专业学术刊物目录:《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新华文摘》(封面标题论文)、《哲学研究》、《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马克思主义研究》、《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心理学报》、《体育科学》、《文学评论》、《中国语文》、《外国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历史研究》、《管理科学学报》、《中国软科学》、《中国农村经济》、《管理世界》。


附件7

艺术类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应具规定的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

教授:应聘艺术类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2-(7之一,

(1) 学术论文和著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独立完成已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3本及以上,或应具有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不含提名奖)的教学成果3项及以上,并要求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2) 作品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等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奖作品2项以上或展示3项以上。独立完成的的作品在省部级(文化局<>、美协、文联、各类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作品3项以上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2项以上或公开出版专集4项以上。

(3) 作品收藏:独立完成的作品被省部级以上(美协、画院、图书馆)收藏的作品2项以上。

(4) 教学、科研成果及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另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2项以上;或者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承担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项目(课题)3项以上;或者主持并完成国家项目1项及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款50万及以上。

(5) 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已公开出版省、市级高等教育方面的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3本以上(这里主要编撰人指在每本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中本人有不少于3万字数量);或者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高等教育方面的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这里主要编撰人指在每本教材、教学参考书中本人不仅有独立的编写章节和3万字数量以上且不得少于一本教材或教学参考书1/4总量的编撰)

(6) 学术论文和著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7) 教学能力:获得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次及以上。

副教授:应聘艺术类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2-(7之一,

(1) 学术论文和著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独立完成已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2本以上。或应具有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不含提名奖)的教学成果2项及以上,并要求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2) 作品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等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中展示作品1项以上。独立完成的的作品在省部级(文化局<>、美协、文联、各类专业协会举办的展览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作品1项以上或在省部级以上中标1项或公开出版专集1项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部级以上举办的展览中展示作品2项以上。

(3) 作品收藏:独立完成的作品被省部级以上(美协、画院、图书馆收藏的作品1项以上。

(4) 教学、科研成果及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1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完成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项目(课题)2项及以上,或者主持并完成国家项目1项;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款30万及以上。

(5) 教材、教学参考书:作为主要编撰人,已公开出版省、市级高等教育方面的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这里主要编撰人指在每本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中本人有不少于3万字数量编撰;或者作为主要编撰人,公开出版高等教育方面的教材、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已使用两遍以上,效果良好(这里主要编撰人指在每本教材、教学参考书中本人不仅有独立的编写章节和3万字数量以上且不得少于一本教材或教学参考书1/4总量的编撰

(6) 学术论文和著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再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本及以上。

(7) 教学能力:获得校级教学评比最高等级奖励2次及以上。

国家级:指主办单位为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等专业协会

省部级:指主办单位为文化局<>、美协、文联、各类专业协会


附件8

艺术类破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一、破格聘任教授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6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7年以上副教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9年以上副教授职务。196311日出生的教师须具硕士及以上学位

破格应聘艺术类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2-(4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以上。

(2)作品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举办的展览中获奖3项以上或展示6项以上;或独立完成的的作品在省(直辖市)级举办的展览中获二等奖以上有6项以上;或在省(直辖市)级及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6项以上;或公开出版专集6项以上。

(3)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或两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2;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  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或三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  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

(4)学术论文和著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3本及以上。

二、破格聘任副教授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讲师不足2年者; 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3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6年以上讲师职务。197011日(含)以后出生的教师须具硕士及以上学位。

破格应聘艺术类副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第(1)条外,原则上还应当符合条件(2)-(4)之一

(1)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作品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在国家级举办的展览中获奖1项以上或展示3项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直辖市)级举办的展览获三等奖以上有3项以上;或在省(直辖市)级以上中标4项或公开出版专集3项以上;或独立完成的作品在省(直辖市)级以上举办的展览中展示作品5项以上。

(3)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或两项省(直辖市、自治区)、部(委)级教学成果奖主要获得者(排名前2);国家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  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或三项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优秀教材奖主要获得者(主编  本人承担5万字以上)

(4)学术论文和著作: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本以上。

注:国家级:指主办单位为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省(直辖市)级:指主办单位为文化局<>、美协、文联

三、越级破格聘任教授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讲师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7年以上讲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并担任8年以上讲师职务。40岁以下必须具硕士及以上学位

越级破格应聘艺术类教授岗位的候选人近年来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除符合下列条件(1)和(2)

(1)学术论文:以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篇以上。

(2)作品成果:独立完成的作品获国家文化部一等奖(金奖)1项;或获国家文化部二等奖(银奖)2项;或获省(直辖市)文化厅(局)一等奖金奖)4项以上。


附件9

主要学术、技术成果陈述提纲(面试)

(供参考)

 

    1、陈述本人学科研究方向、领域及主要贡献。

    2、陈述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教学项目情况。

 3、陈述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主要代表性论文、著作以及专利等情况。

 4、陈述任现职以来其他获奖情况。

 注:个人陈述使用PPT,时间为五分钟。

 

 

 

 

 

 

 

 

 

 

 

 

 

 

 

 

 

 

 

 

 

 

 

附件10  

   2015年各二学院(部)可申报正高指标数

序号

 部门

正高岗位数

可申报正高指标数

1

机械学院

9

3

2

电气学院

6.5

1

3

城建学院

10

5

4

香料学院

14.5

5

5

材料学院

10.5

2

6

计算机学院

7

4

7

化工学院

21

4

8

轨交学院

4.5

4

9

理学院

6.5

2

10

生态学院

6

1

11

人文学院

3.5

2

12

马教部

2

1

13

外语学院

4.5

3

14

体教部

1

1

15

经管学院

7

3

16

艺术学院

5

4